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实现“一个确保”,全面从严从紧做好全区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秀洲区即日起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现通告如下:
1.守好基层“小门”,社区要主动发现重点人员,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来浙返浙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
2.所有宾馆、酒店住宿人员实行查验“ 健康码” 和“行程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填写“涉疫登记码”,并及时上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实施分级管控。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景区、电影院、文体娱乐、客运车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严格落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
4.旅游景区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
5.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等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6.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1/3。
7.暂时关停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
8.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若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人数,落实防控举措,上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
9.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发现这类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联系当地防控部门对人员进行点对点转运,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10.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责任制、院感防控和发热门诊(哨点)规范运行,加强对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未开设发热门诊(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常规诊治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可疑患者。
秀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来源 | 看秀洲、健康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