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实施首日,
秀洲区开出全市首张
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单!
嘉兴开出首张罚单
在《条例》实施后,
秀洲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
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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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照分队早班组执法人员启动首轮执法检查。6时许,高照分队巡查至辖区内一家住宿行业类经营单位(酒店),对其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未建立的问题。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当事人生活垃圾四分类进行了宣传和指导。
从5 月 1 日起,秀洲区将开展为期3个月全覆盖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行动和全面宣传,整改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不当或缺失的问题,压实相关责任人、义务人或单位的责任,让《条例》深入人心。
垃圾分类本来就是全民为保护环境
努力要去做的事情
把它正式放进条例里面
也是为了大家更严肃去对待!
希望所有人都能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来源:嘉兴圈app、嘉论网百姓话题、秀洲综合行政执法、禾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