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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机场校飞工作通告
2025年04月12日 19:26   浏览:621   来源:头条君

2025年4月15日起,嘉兴南湖机场将开展校飞作业,为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影响校飞工作的活动,有效保护校飞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嘉兴南湖机场及相关管理范围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4月13日至4月30日。

二、管控范围

嘉兴南湖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具体为:经开区城南街道、嘉北街道、长水街道;南湖区大桥镇、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秀洲区王店镇、洪合镇、新塍镇、新城街道、高照街道;桐乡市梧桐街道、濮院镇、乌镇镇、石门镇;海盐县沈荡镇、百步镇;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练市镇;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

三、校飞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严禁在管控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等。

四、严禁在管控范围内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五、严禁在管控范围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六、严禁在管控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产生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

七、加强管控范围内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管理,防止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

八、相关单位对设置在管控区域周边的广播电视、雷达等无线电发射台(站)做好安全自查,不得改变已经核准的技术参数。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本次校飞工作,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机场及相关管理范围,严禁无关车辆停滞、人员聚集围观、随意拍摄和其他影响校飞工作行为。

十、未经允许,禁止任何个人及单位随意发布、转载、评论校飞工作的图片和视频。

十一、对扰乱校飞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飞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可能扰乱校飞安全的行为,举报电话:110、0573-83344701。

特此通告。


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来源:嘉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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