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洪合人网&洪圈网站!
洪合头条  >  本地  >  坟墓迁移公告(含无主坟迁移)
坟墓迁移公告(含无主坟迁移)
2025年11月13日 20:00   浏览:351   来源:头条君



坟墓迁移公告

因城镇规划实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指定迁移区域内的坟墓实施集中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对象迁移区域内所有坟墓(含本镇户籍墓主、非本镇户籍墓主所属坟墓)。

二、迁移要求及期限

本镇户籍墓主家属:请于2025年12月21日(冬至)前,到所属村(社区)办理迁坟登记手续,并将坟墓迁移至杜家桥公益性墓地二期(地址:泰石公墓西侧G524国道入口进入)。参照《洪合镇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17〕204号)给予坟墓迁移补偿。

非本镇户籍墓主家属:请于2025年12月21日(冬至)前,自行完成坟墓迁移工作,迁移至合法合规的安葬场地。

逾期未办理迁坟手续或未完成迁移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无主坟处置方式

对按无主坟处理的坟墓,相关部门将先完成现场勘查、影像留存等工作,再统一迁移至公益性墓地或合安堂存放,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资料。存放期满仍无人认领的,将按规定以生态安葬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置。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迁移区域内新增墓葬。违反本规定新增的墓葬,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清理及相关费用。

对恶意阻挠迁坟工作、妨碍施工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及时办理坟墓认领、迁坟登记等相关手续,积极配合迁移工作。

特此公告。



洪运路以西坟场



小桃园坟场



辅弼桥坟场


洪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来源 | 洪合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头条号
头条君
介绍
推荐头条